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第三十三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散养户粪污集中收集点“建而不用、用而不管”,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粪污收集率低,难以实现资源化利用。海伦市前进镇,明水县老道屯、通达镇繁华村五队杨大骡子屯、陈丙江屯,安达市卧里屯镇龙华村、卧里屯镇龙山村、万宝山镇巨宝村、北大荒集团绥化分公司安达畜牧场农场,望奎县卫星镇水头村等村屯粪污集中收集点存在闲置、“三防”设施不达标或粪污溢流直排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善集中收集点储存设施,建立乡镇、村两级监管网络,提高收集点利用率。
三、整改措施: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导相关乡镇加强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包保责任体系,强化监管。
2.清除3个屯堆放粪污,完善村收集点“三防”设施,引导养殖户利用好粪污收集点,建立乡镇、村管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3.县农业农村局强化举一反三,督导各乡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集中收集点储存设施,建立乡镇、村两级监管网络,提高收集点利用率,规范管理畜禽粪污集中收集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制定并下发明水县关于村级畜禽粪污收集、沤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工作的通知,明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包保责任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务乡镇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同时,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包保责任机制,确定包保人,强化指导监管,合理使用。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明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6230022
八、受理地址:明水县哈黑公路1189号
如对该项第三十三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明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明水县委 明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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