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明水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4-12-05

关于申报明水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根据黑财规〔2024〕11号《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和黑人社函[2020]334号《关于确定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持有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全国《就业创业证》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通过银行足额扣缴2024年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底前享受补贴未到期人员(即已享受补贴但自初次享受补贴至2023年底累计不超过60个月的人员)。

(2)2024年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须为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这两类家庭成员需先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实现灵活就业后方可享受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以下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正在享受自谋职业、个体工商户和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已实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无论是否正常经营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补缴2024年度以前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三、补贴标准:

2196元/年(183元/月)。

四、申领补贴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到一起3份。

2、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或全国《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3张或退休人员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灵活就业协议1份(在就业大厅领取)。

5、档案查询、社保缴费查询证明1份(在就业大厅领取)。

6、首次申领社保补贴人员,低保家庭还需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还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首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外地户口须在明水县街道、社区开具居住半年以上证明。

五、办理地点:

人民办事中心三楼南侧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六、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31日。


明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