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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关于明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4-08-26

【文字解读】关于明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前言

《明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全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全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范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范围为明水县行政辖区全域。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明水镇全部行政辖区,面积为18256.43公顷。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一、落实黑龙江省和绥化市部署明确明水县城市性质和总体国标

城市性质:黑龙江省寒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黑龙江省生态绿色产业示范县、黑龙江省北部地区幸福宜居城镇。

总体目标:2035年完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第一阶段奋斗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土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协调有序,生态和粮食安全基底更加牢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资源利用效率更加集约,国土空间品质全面提升,经济总量、创新能力、发展质量大幅跃升。2050年形成在全市甚至全省具有明显示范作用的高品质国土空间和高质量发展路径,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绿色食品基地。以更加创新的姿态,成为生态优越、绿色发展、美丽宜居之城。

二、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1.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200.31万亩。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3209.68公顷。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全县城镇开发边界不超过2043.62公顷,控制在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规模的1.2倍。

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落实绥化市“一主三副四轴”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三区三廊”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重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统筹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以“点轴带动、中部集聚、浅山整治、草原涵养”为导向,形成“一核两轴双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三、保障寒地黑土农业空间

农业空间格局:立足保障粮食安全和实施农业兴县战略,构建“一园四区”的农业发展格局,做强绿色特色农业。

四、保护绿色安全的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格局:构建“一心镶嵌、一带串联、八廊贯穿、多点相拥”的生态系统保护格局,作为全县基本生态骨架,维持生态系统功能稳定的基底,提升全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力。

自然保护地: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县划定自然保护地面积30672.73公顷。

生态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修复,重点推动湿地与水域生态修复和矿山生态修复。

五、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

城镇空间布局:形成“中心城镇一重点镇—一般镇”三级城镇等级结构,构建以中心城区为引领,重点镇为关键节点,一般镇为支撑的新型城镇发展格局。1个中心城镇为明水镇,2个重点镇为兴仁镇和通达镇,9个一般镇为崇德、育林、双兴、通泉、永兴、繁荣、光荣、永久、树人等乡镇。

产业空间:按照“保障产业集群化发展、强化重点产业平台引领、推进产业空间集约利用”的思路,统筹县域产业用地需求,壮大县域经济,实现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向“百亿级园区”迈进。依托开发区,打造“西制造、北医药、南食品、东物流”的产业发展格局。

六、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区

空间布局结构:按照更新提升、生态入城、两翼发展的总体思路,形成“一主三心、一带两廊”的总体空间结构。

用地规模:规划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约1629.78公顷。

七、保障城乡设施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交通网络,形成“双环、七射”的干线公路网,提升道路连通深度,乡镇和乡镇,行政村之间实现道路连通。

完善形成县级—乡镇—村庄生活圈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中心城区文化、体育、医疗、科教、养老等职能。

科学布局供水、排水、电力、热力、燃气、通信、环卫设施。

提升防洪能力;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完善消防设施布局;提升人防、灾害、公共安全能力。

八、健全国土空间系统治理机制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二是健全配套政策机制。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开展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建立多规协调机制,探索项目审批多规联动。三是规划实施传导。全面建立县、乡镇“二级”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空间规划体系的传导和管控要求。四是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据《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用途,加强地上地下、城镇乡村空间的统一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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